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社民連內鬥爆出「錢債糾紛」。有報道稱,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在本周一提交修改選舉申報開支時,突然將原來逾18萬元的選舉捐款增至78萬元,但未有提供單據及簽名,被質疑違反選舉條例,有社民連支持者更將此事聯繫到該黨未經會員大會通過,就將原用作購買該黨永久會址的基金中的60萬元,墊支該黨3名立法會議員參與「公投」的費用一事,懷疑黃毓民有「夾硬將呢60萬報做捐款,老屈係社民連捐畀佢鵅A咁咪唔洗還囉」之嫌。黃毓民在回應時聲言,這只是「手民之誤」,又強調60萬元的墊支並非個人借貸。
黃毓民在向選舉事務處申報去年立法會5區補選的選舉開支後,向高等法院選舉呈請修改申報內容獲接納,並於周一向當局提交修改後的申報表。《蘋果日報》聲稱接獲「有人」投訴,並派記者查閱有關單據後,於昨日發表「黃毓民補選捐款遭竄改」的報道,指黃毓民在申報表中,將原來逾18萬元選舉捐款大幅增至78萬元,兩者相差60萬元,且未有提供捐款收據及簽名作實,質疑黃毓民獲高院同意修改的為「開支」而非「捐款」部分,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條的規定,罪成最高可判罰款20萬及監禁3年。
吳文遠指是「代支」須歸還
該報又報道了社民連領導層在未諮詢會員下,擅自動用「永久會址基金」的「60萬元」,為黃毓民及另兩名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及梁國雄參與「公投」墊支費用,並引述該黨副主席吳文遠稱,「該黨有津貼黃毓民現金25萬元參選,以及提供近60萬元的物質及服務代支,但有關物質及服務代支並非捐款,因此黃毓民需要歸還」。
未知是有心或無意,社民連於昨日突然公布2010年財務簡報,首次披露該黨於去年所謂「公投」期間,為黃毓民等3人代支的物品及服務開支達260萬元,其中黃毓民佔63萬多元,梁國雄及陳偉業則分佔98萬多元。
稱18萬正確 賴助手搞錯
黃毓民昨日在回應時聲言,18萬捐款才是正確的,78萬元那張可能是「手民之誤」︰「可能係佢(其助理)將要報鴷[加埋埋,加減數問題,無啦啦好神奇咁夾髐@張落去」,又稱自己會去信選舉事務處表明該張78萬元捐款申報需要更換︰「(我會)去信去選舉事務處,呢張係畀錯你鵅A咁你幫我換返得唔得?唔得就去法庭申請,就係咁簡單!」
就「欠債」問題,黃毓民昨日亦發出澄清,引用自己於上月29日與該黨主席陶君行,和陳偉業及梁國雄所發表的「社民連永久會址基金運作事宜」的聲明,指該筆墊支款項會待「公投」帳目結算完成後,「由社民連負責」,再有不足之數,黃毓民、梁國雄及陳偉業才會「協助籌措餘款」,故「一俟收到有關帳目報告完成,如果社民連的財務狀況顯示無法負責承擔墊支款項,本人自會兌現承諾,協助籌措餘款」,並指《蘋果日報》有關他欠社民連債的報道失實。
陳偉業昨日則去信《蘋果日報》,更稱會就有關「欠債」之說,保留向該報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吳文遠昨日在再回應事件時,稱有關報道或許「簡化了」他的說話,重申社民連3名議員要負責處理從購買會址籌款中借貸至所謂「公投」的60萬元,「雖然沒有法律上的義務需要歸還,但有道德上的義務」,惟至今只有梁國雄對此作出承諾,他對於黃陳2人的立場「唔係好清楚」。
長毛拒赴集思會撐太上黃
梁國雄則聲言,「400%相信」黃毓民與陳偉業對金錢方面的處理。不過,他表明自己不會出席由黃毓民及陳偉業於明日聯合舉行的「社民連『非當權派』集思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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