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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將軍澳唐明苑對開迴旋處前年九巴轉彎翻側釀2死34傷大車禍,涉案38歲九巴車長陳國輝,被裁定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成,昨被判囚4年8個月。15歲女死者的胞兄在庭外怒斥「點判都唔服」。
死者家屬聞判:「點判都唔服」
意外中有2名女乘客葉君媛(15歲)及廖卓苗(24歲)死亡。葉君媛的胞兄昨亦有到庭聽判決,他事後一臉愁容斥責,「不知道大家怎看,但點判我都唔服,亦唔知點判先合理,我家人得15歲!」
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2006年加入九巴,駕駛肇事路段已14個月,理應對有關路段十分熟悉,惟被告意外時駛經彎位沒有減速,還超速23公里,導致2名女乘客死亡,全車其餘乘客受傷。被告身為職業司機,駕駛雙層巴士必須考慮乘客安全,其不負責任駕駛態度釀成重大悲劇,令無辜市民和家人受到傷害。
案發於2009年11月9日凌晨,被告駕駛692線雙層九巴途經將軍澳唐明苑近寶順路迴旋處,巴士轉彎時向右翻側壓在路中花槽石壆上,全車乘客及被告均受傷,當中2女乘客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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