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周逸 上海報道) 上海市稅務部門日前表示,針對新購房屋者的房產稅相關徵免認定工作已展開,首批房產稅徵收對象已鎖定。有關人士還透露,上海房產稅的實際徵收數字需2012年後才能統計得出。
據上海市地方稅務局1月30日發佈的公告,房產稅徵收對象應在每年12月31日前,憑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繳清當年度應納稅款。未按時足額繳納的,逾期繳納的稅款從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