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86年事故 數十萬人料患癌
1986年4月26日,烏克蘭切爾諾貝爾核電廠4號核反應堆發生爆炸,大量放射性物質被釋放到環境中,輻射影響範圍遠至俄羅斯等歐洲地方,數百人當場死於爆炸的氣浪和火災。事故後,切爾諾貝爾周邊半徑約30公里的地區被列為禁區,禁止民眾進入,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數千億美元,估計有多達數十萬人患上癌病等後遺症。
2. 核能發電原理
所有物質均由各種原子所組成,而原子則由中子、質子和電子構成。有些原子的原子核若被外界的中子擊中時,容易分裂成兩個較小的原子核,稱為核分裂,所謂「核能」就是核分裂時所放出的能量。核分裂可產生極大能量,鈾原子核分裂所放出的熱量約為碳原子燃燒放出能量的一千萬倍以上,核能電廠利用核分裂所釋放出的能量發電。
核能發電廠一般分為兩部分,一是利用原子核裂變的反應爐裝置,二是利用蒸汽發電的汽輪發電機系統。廠方以控制棒調節鈾燃料分裂的連鎖反應產生能量,將水加熱變成蒸汽,再利用蒸汽推動發電機發電。
參考來源:《核能發電原理》,台灣電力公司。http://wapp4.taipower.com.tw/nsis/introduction.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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