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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隧有47億元盈餘仍申請大幅加價。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敬文)就營運東隧的新香港隧道公司在累積盈餘近47億元的情況下,提出加價40%,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一致通過無約束力動議,促請政府否決有關的加價申請,及收回東隧的專營權。各黨派議員均狠批隧道公司在專營權屆滿前5年「搶得就搶」,炮轟該公司貪得無厭。新香港隧道公司則辯稱,該公司在專營權屆滿後將「一無所有」,故有需要為股東提供合理回報。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昨日會議討論東隧加價問題。各黨派議員在發言時,一面倒反對是次加價申請,並批評隧道公司過去累積盈餘近47億元,卻提出加價達40%的申請,其中私家車及的士隧道費建議加幅為10元,是「貪得無厭」之舉,要求當局否決有關的加價申請。
陳克勤斥「搶得就搶」
民建聯議員陳克勤在發言時批評,營運東隧的新隧公司於09年賺取逾40億,是否有需要加價38%至42%,並質疑該公司是趁享有東隧專營權的最後5年「刮得就刮,搶得就搶」。民建聯副主席、行政會議成員劉江華更形容,是次加價是「霸王硬上弓」,行政會議應否決有關的加價建議。
民主黨議員黃成智批評,政府在面對東隧加價申請時「冇牙力」;公民黨議員湯家驊則要求政府補貼,避免東隧加價。
王國興促收回專營權
工聯會議員王國興亦批評,新隧道公司坐擁巨額盈餘,仍申請加價,是在餘下5年專營期內「賺到盡」,並提出動議,促請政府否決東隧公司瘋狂加價,並以公眾利益理由,收回東隧的專營權。有關動議獲與會議員一致通過。
新隧公司營運部經理鄭瑞明回應稱,該公司在隧道營運初期,需要投入大量資金,最初的9年並沒有回報,而政府倘於5年後收回東隧的專營權,公司就會「一無所有」,故有需要為股東提供合理回報。
根據東隧條例,倘政府否決有關的加價或者調低加幅,東隧可以訴諸仲裁,而2005年該公司加價申請被拒,在提出仲裁後獲判得直,終於成功加價。被問及倘是次申請再被否決,該公司會否提出仲裁時,鄭瑞明未有正面回應,只稱是次加價申請被拒,將會影響營商環境。
邱誠武指回購須考慮價值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在回應時表示,已提醒隧道公司要考慮公眾負擔能力及接受程度,但對方堅持加價申請合理,拒絕擱置。而就回購問題,他坦言,新隧道公司的專營權尚餘5年,當局在考慮回購隧道前,必須考慮是否值得,且市民亦未必支持透過公帑提供補貼,抵銷隧道費的加幅。
另外,有議員提出要求當局回購西隧,邱誠武回應說,當東隧專營權於2016年交還政府,及中環灣仔繞道於2016至2017年啟用後,當局不排除會回購西隧專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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