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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1/3國保留死刑 限制嚴格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3-04]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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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1日起,中國取消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當中包括走私文物罪。圖為被查獲的走私文物。 資料圖片

 截至目前為止,全球約有1/3國家保留死刑。中國、日本、韓國、印度、新加坡、馬來西亞、美國等人口眾多的國家,幾乎都保留並執行死刑。在保留死刑的國家中,儘管死刑還沒有被取消,但大多數國家都對死刑作出嚴格限制。

 1.適用範圍

 在保留死刑的國家中,死刑的適用範圍一般只限於幾種犯罪,主要以侵害生命的嚴重犯罪為主,如謀殺罪等。例如加拿大只對謀殺罪規定死刑;愛爾蘭只對謀殺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以及政治謀殺規定死刑。

 2.適用對象

 《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美洲人權公約》等國際性文件都規定對審判時懷孕的婦女、犯罪時不滿18歲的未成年人和犯罪時已滿70歲者等不適用死刑。這些規定已被許多國家採納,從而令死刑的適用對象受到嚴格限制。如日本少年法第51條規定,「對犯罪時未滿18歲的人,若應以死刑處決,可判無期徒刑」。

 俄羅斯聯邦刑法典第59條第2款對死刑的適用對象作出更多限制:「對婦女及犯罪時不滿18歲的人和法院作出判決時已滿65歲的男子,不得判處死刑」。

 3.適用標準

 在並未廢除死刑的國家,死刑標準嚴格,一般要根據犯罪的性質、動機、殺人手段的殘酷性、被害人數等多方面加以考慮。

 4.審判程序

 各國的刑法一般都對死刑的審判程序作出嚴格規定,以防濫用,特別規定死刑的覆核程序,對基層法院作出的死刑判決,必須經過更具權威的高級法院作出死刑覆核,否則不能被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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