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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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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反意見 各有理據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3-04]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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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最高法院外有示威者抗議要求該國廢除死刑。 資料圖片

 長久以來,社會對應否廢除死刑制度這個議題上,都有各種強烈的正反意見。

反對死刑觀點

 剝奪罪犯尊嚴 助長殘忍心理

 社會普遍認為人們犯罪,應當受到適當懲罰,才能維持社會公義。但是,該人被捕後,仍有尊嚴。若國家剝奪其性命,做法可能與憲法規定的「尊重和保障人權」有衝突。另外,鼓吹透過死刑懲罰罪犯,不讓犯人獲改過自新的機會,可能助長人們的殘忍心理。

「生刑」阻嚇力足以穩定社會

 專家分析,人們犯罪原因是由多種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家族等因素交織下產生。例如,有人可能因為未能解決溫飽問題,鋌而走險,而對這些人而言,犯法和不犯法都是死路一條。針對這類罪案,政府不能單靠死刑作為阻嚇,必須同步處理人們的生計問題。因此,有人認為,以死刑阻止同類罪行發生的功效不應被誇大。更值得思考的是若「生刑」可以貫徹執行,應已產生足夠的威懾力,保持社會穩定。

減少勞動力 削弱競爭力

 經濟角度而言,犯人可成為廉價勞動力,為社會發展繼續作貢獻。若將他們判處死刑,將會浪費社會對其的培育,削減國家的勞動力和競爭力。

若有誤判 難以挽回

 有人認為,司法制度不是十全十美,誤判情況絕對有機會發生。犯人若被判死刑,即使稍後時間發現誤判情況,失去的人命便不能挽回。

或成鎮壓工具

脫離維序原意

 另一觀點認為,死刑可能成為政府鎮壓異己的工具,脫離維持社會秩序的原意。

 人權指標 國際趨勢

 20世紀70年代末期,西方國家相繼掀起廢除死刑運動,並逐漸把執行死刑成為國家是否尊重人權的國際指標之一。據統計,截至2009年,全球已有95個國家或地區在法律上明確廢除所有罪行的死刑,9個國家或地區廢除普通犯罪的死刑(僅保留軍事犯罪或戰時犯罪的死刑),35個國家超過10年以上沒有執行過死刑;只有58個國家或地區在法律上對一般犯罪還有死刑規定,並在過去10年曾經實施。

 2007年11月,聯合國大會負責社會和人道主義事務的第三委員會以99票贊成,52票反對,33票棄權,通過呼籲各國暫停適用死刑並期將來廢除死刑的決議。隨著中國與國際接軌,受到廢除死刑的壓力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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