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次被告郭炳根的29歲兒子郭海榮,日前出庭作供為父親辯護,庭內庭外均力陳父親無辜,惟其父最終罪成。郭海榮在庭外投訴主控官在盤問他時,曾爆其父於2001年因涉嫌犯上勒索案被捕,認為主控官此舉對其父造成不公平,在陪審團前提及這些事,無疑是在父親有沒有犯罪一欄上「打上剔號」。
經營建築公司的郭海榮表示,他出庭為父辯護,反讓主控官有機會藉此揭發其父當年曾被捕,而父親當年根本沒有被起訴。
郭海榮透露,他有1姊1兄和1妹,他們都有給父親家用,加上其父有做散工的收入,所以其父於2009年根本沒有經濟困難,其父被捕後一直呼冤,亦不知道指控嚴重,牽涉郭氏家族。郭海榮認為父親惹禍,是因為近年誤交損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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