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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啟堯(前)涉於08年7月至10年4月間無牌行醫。香港文匯報記者曾偉龍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曾偉龍)一名牙醫向牙醫管理委員會申請在牙醫登記冊上復名,昨出席醫務聆訊,並承認於2008年7月至2010年4月間無牌行醫。雖然有關的行為是違反《牙醫註冊條例》,可被判監,但牙管會拒絕向記者回應會否將個案轉介警方跟進。至於有關復牌的申請,牙管會稍後將結果通知申請人。
牙醫董�佼饈A2008年7月17日2010年4月16日,於沙田的恆健牙科醫務所無牌行醫,他於2005年取得港大牙醫學士資格,同年加入恆健牙科醫務所。根據《牙醫註冊條例》,牙醫每年須申請續牌,而董於2008年起便沒有申請續牌,同年7月17日被除名後仍行醫近2年。去年5月傳媒報道事件後,警方亦有跟進,但終沒有足夠證據。
牙管會復牌結果不公開
董�佼颽Q出席申請復牌的醫務聆訊,首部分針對董是否有無牌行醫,第2部分則決定是否批准他恢復註冊。董在聆訊首部分承認無牌行醫,牙管會亦證明屬實,但董非註冊牙醫,故牙管會不能對其採取行動。聆訊有關復牌的部分是閉門進行,牙管會主席左偉國稱,復牌結果不會公開,只會發信通知申請人。
有關的無牌行醫是違反《牙醫註冊條例》,可被判監。律師梁永鏗指出,聆訊上的發言或文件都可作為舉證的證據。雖然牙管會並無責任通知警方,但他指轉介是一貫做法。而在截稿前,警方仍未回覆會否主動介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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