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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在改革開放後幾年迅速搖身一變成為現代化城市。 資料圖片
超國民待遇是指在國民待遇的基礎上,再增加優惠,享有比本國公民更好的待遇和福利。改革開放初期為吸引外資,中國政府提供優惠的政策,主要是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稅收減免、提供廉價土地、允許外商以機器設備代替資金和內地企業合資或合作等。
例如,政府對外資銀行給予稅務優惠,中資銀行須繳33%的稅率,外資銀行僅須繳15%;在業務範圍上,外資銀行可經營中資銀行不獲允許的外幣投資業務。由於外資的福利遠高於內地企業,故被稱為超國民待遇。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於20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外資和內地企業均須繳交相同的所得稅稅率,外資的超國民待遇正式走向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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