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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約500名美孚居民及其他人士,因不滿發展商計劃在美孚新邨近九巴車廠的一幅土地,以剩餘地積比率興建約20層高的住宅,擔心造成屏風樓效應,昨日在邨內集會和遊行,要求政府與發展商進行非原址換地。發展局發言人回應指,有關項目符合相關的法定要求以及地契的准許用途,政府並無理據干預該合法的私人發展項目,又強調當局充分理解公眾近年對優質的生活環境有愈來愈強的期望,政府亦已採取多項措施,包括更新政策和檢討多個政府計劃,以正面回應訴求。但政府絕對不能放棄對私有產權的尊重以及對法治的維護。
遊行的居民代表擔心,發展商會以相同方法,在屋苑其他地方進行類似發展計劃;亦有居民認為,新樓落成後,會阻擋住宅露台對開的景觀和風向,影響空氣流通。集會人士在遊行前亦以「瞓街」形式,躺在屋苑內的私家行車線3分鐘,表達不滿。
發展局:項目符地契條款
對有建議指政府應與該用地的擁有人進行非原址換地,以停止有關發展項目,發展局發言人指,行政會議只會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包括有充分政策理據和涉及整體公眾利益時,例如按本港的文物保育政策保護和保存一幢歷史建築,才考慮非原址換地。在今次的個案中,有關發展項目符合規劃和建築方面的法例,而地契亦准許將有關地段用作住宅用途。現時並無促使政府對私人業權作出干預的政策考慮或特殊情況,而政府並沒有充份的理據,單就部分地區人士的反對,便向有關擁有人提出任何非原址換地的建議以停止有關發展項目。
政府代表多次與居民會面
發言人續指,立法會及深水埗區議會曾就居民對有關發展項目的關注作出討論。立法會議員已就有關議題在04年、09年及2010年與當局舉行多次個案會議。在09年至11年間,政府的代表亦多次出席深水埗議會就有關議題成立的工作小組的會議,並與美孚新邨第八期居民會面。透過深入的討論,有關部門已解釋事件情況並澄清當中一些誤解。例如就有關發展項目使用了美孚新邨第八期地段的所謂「剩餘地積比率」的說法,當局已作出解釋,指由於發展項目的地段是有其本身發展參數的獨立地段,故有關問題並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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