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現時不少港府部門均聘請外判員工,以減低開支。工聯會調查發現,政府部門聘用外判員工時,亦出現外判工序零散化的現象。海事處竟涉及在一個財政年度內以3,478份合約聘用191外判工。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指出,雖然當中只涉及119萬元,但批評海事處大規模地將外判聘用零散化,從而最大程度地逃避僱主應有責任。
3478份合約聘191人
海事處發言人回覆香港文匯報記者查詢時表示,在3,478份外判合約中,近90%為透過外判公司聘請技術人員維修現時約700艘政府船隻,每份合約涵蓋的範圍小至數小時內即可完成的維修損毀電燈工作,大至歷時數月的船隻維修工作,令總合約數目眾多;至於餘下逾10%的外判合約則主要屬保安及清潔工作。
發言人強調,維修船隻的工作難以計算涉及的外判員工數目,故該處回覆王國興時已強調,191名外判員工的數目,只計算清潔及保安等非維修船隻工作的員工。他強調,維修船隻需由合資格技工負責,薪金必定較最低工資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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