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已婚港男到內地公幹期間搭上內地女子,發展出一段婚外情,之後不斷遭情婦催迫拋棄髮妻而跟她結婚。港男聲稱不堪纏繞提出分手,卻疑遭情婦翻臉發難,不僅索取30萬元人民幣,又以電話騷擾,更涉向情敵傳送具侮辱性的短訊,並出入情夫夫婦的居所及工作地方,令他們身心受困擾。夫婦二人不堪被騷擾,昨入稟高院禁制情婦再度恐嚇及接近他們。
原訴人為夫婦黎俊源及譚清芝(譯音),昨入稟高院申請禁制令,要求法庭禁止居於西安的答辯人狄榕恐嚇及羞辱2名原訴人,並不許答辯人跟蹤和接近他們。
入稟狀指出,黎於2003年到內地公幹,期間認識了答辯人,2人更約於2007年12月發展親密關係。2年後,答辯人不斷要求黎跟妻子離婚。黎即斬釘截鐵拒絕,表示不會離開妻子。但經答辯人持續「死纏難打」,黎只好要求對方給予他3年時間與妻子離婚,暫且安撫情婦。
索30萬人幣分手費
黎疑不堪答辯人糾纏,去年底跟她分手。答辯人即時感到「晴天霹靂」,並開始表現歇斯底里和失控,於本年1月4日,待黎去青島公幹時,到機場跟黎索取30萬元人民幣,黎最後付了7,600美元(即約5萬元人民幣)予答辯人。
入稟狀續指,其實自2009年開始,答辯人便對原訴人夫婦作出一連串的騷擾行徑,不僅揚言要為情報仇,多次向2人索錢,更不斷致電情夫,同時黎也收過不明來歷男子的電話,更遭答辯人透過他的同事取得自己的資料;而黎妻也收到答辯人多個辱罵性的短訊。
同時,答辯人「死纏」2名原訴人,到2人居所和工作地點找他們,更連2人上讀聖經課也不放過。黎本身有心臟病,黎妻也有高血壓,2人不堪答辯人的「轟炸」,身心受壓,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阻止答辯人繼續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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