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3日電 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曾蔭權的建議,國務院2011年4月12日批准劉吳惠蘭辭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職務。
另據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行政長官曾蔭權稍後會按基本法的規定,提名及報請中央任命繼任人選。期間,副局長蘇錦樑會繼續署理局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