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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在酒吧內藏毒的大律師唐煒明。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大律師唐煒明在酒吧內涉嫌藏毒遇上警員調查,慌忙拋棄有K仔痕跡的飲管,更在其座位附近搜出一包K仔。大律師昨在九龍城法院否認藏毒罪,案件押後至6月10日審訊,期間准以現金2千元保釋外出。
管有含K仔塑料吸管
被告唐煒明(50歲),昨並無聘請律師代表自己,但透露將會聘請外籍律師在審訊時替他辯護。被告昨步出法庭時慌張地指責記者拍照,更企圖遮掩鏡頭離開。他否認在今年2月17日,於油麻地南京大廈Go Go Bar內,管有一張含有0.11克K仔的紙張及一支有K仔痕跡的塑料吸管。
控方表示,本案共有3名證人,被告並無錄下警誡供詞。被告則透露自己79歲的父親居於中山,他須定時返內地探望,向法官申請保釋期間離開香港,最後獲批准。
唐煒明於1998年被認許獲得大律師資格,在大律師公會的名冊上顯示其中文名字又為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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