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法制晚報》消息,衛生部、工信部、農業部等部門就內地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發布公告: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每千克1毫克,其他食品中的限量值為每千克2.5毫克,高於上述限量的食品一律不得銷售。
公告明確,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劑,禁止人為添加到食品中。在食品中人為添加,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資料表明,三聚氰胺可能從環境、食品包裝材料等途徑進入到食品中,其含量很低。
2008年,衛生部等部門發布了乳與乳製品中三聚氰胺臨時管理限量值公告。和2008年相比,本次新出台的公告限量範圍擴大:限量值為每千克1毫克的食品,範圍從嬰幼兒配方乳粉擴大到了嬰兒配方食品,限量值為每千克2.5毫克的範圍則擴大到了所有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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