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網報道,4月29日,山西、河北兩地法院公開宣判了4宗「問題奶粉」案件,依法嚴厲懲處了涉案的14名犯罪分子,其中2名犯罪分子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4名犯罪分子被判處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
此前,紀檢監察部門已對上述「問題奶粉」案件中的有關責任人員進行了從嚴處理,對查明負有責任的53名領導幹部和監管部門工作人員給予了黨紀政紀處分、行政問責和誡勉談話,其中行政撤職11人、免職6人、行政降級6人(其中2人同時給予免職處理)、行政記大過14人、行政記過11人,其他處分及誡勉談話7人。這53人中,地廳級幹部8人,縣處級幹部28人,鄉科級及以下幹部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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