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孫健 新疆報道)新疆智障「包身工」事件,經4個多月調查取證,4月30日,新疆托克遜縣人民檢察院以強迫職工勞動罪、重大責任事故罪,對李興林、李雲華提起公訴。托克遜縣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興林、李雲華罪名成立,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數罪並罰,依法判處李興林有期徒刑4年半,並處罰金5萬元;判處李雲華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5萬元。
無報酬日夜超負荷勞動
案情透露,自2006年起至2010年12月案發止,李興林、李雲華在托克遜縣庫米什鎮經營的佳爾思綠色建材化工廠,以限制人身自由、恐嚇毆打等手段,先後強迫18名智障工人在毫無防護措施的條件下,日夜從事超負荷的勞動,且無任何報酬。這些殘疾人稍有懈怠,就會遭到非人的虐打。2010年9月,一名智障工人被捲入機器,當場死亡。李興林私自掩埋屍體,未向任何有關單位報告。該18名智障工人中,有12人是被告與四川省渠縣「乞丐收容所」和「殘疾人自強隊」的負責人簽訂非法勞務協議,從四川帶來的。
這一非法使用殘疾人充當苦力的事件曝光後,引起當地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立即成立了專案組,在解救這些殘障工人的同時,專案組迅速抵達四川成都,在四川警方的協助下,將佳爾思綠色建材化工廠非法用工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李興林抓獲,並與四川省渠縣取得聯繫,妥善安置了12名智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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