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的退休醫療策劃應該包括三項保障:足夠的住院保障;足夠的手術費用保障;嚴重疾病保障。因為假若身體出現嚴重毛病時,我們有可能需要動用退休儲備來醫治疾病,從而影響整個退休計劃。
港式計劃細節繁複
第一、二項保障可歸納為醫療保險計劃,可是香港一般醫療計劃如住房及膳食費、住院雜費、醫生費及巡房費等,每項也有最高賠償限額。至於手術費更會細分為複雜、大、中、小型手術或以百分比賠償;而麻醉師費及手術室費亦與手術費掛u。若果閣下覺得這麼多的限制是未能提供「足夠」保障,則可以自選附加醫療保障 (Supplementary Major Medical),即是當實際醫療支出超出基本福利保障上限時,可獲額外賠償。不過,此額外賠償額也有上限,一般是實際支出額的80%。
筆者有幸購買一份非香港一般形式的醫療保險計劃,它以每年計算保障額,此計劃沒設手術費、麻醉師費、手術室費、住院雜費賠償上限,只要醫療費用不超過保障額範圍便可得到全數賠償。根據個人需要,保障額可以以每年數十萬至數百萬計算。
因為有此醫療保障,筆者並沒有購買危疾保險,因為由危疾(及非危疾)所引起的醫療費用,筆者已購買的醫療計劃已可負擔至港幣48萬元。當然,如果覺得48萬還是不足夠的話,閣下可選擇更高的保障額。
醫療危疾宜獨立投保
大家緊記,購買醫療或危疾保險,應該選擇兩者皆可獨立購買的計劃,而無須將它們納入為人壽保險的附加福利項目 (Riders),原因是醫療費用或危疾影響我們的退休計劃,而人壽保險基本上是給予家人在我們不幸離世後的生活保障,與我們的退休問題無關。 ■美聯金融集團高級副總裁張伯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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