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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古寧 廣州報道)一房一價新規定從5月1日開始實行。廣州購房者「踩盤」發現,儘管調查樓盤都有房價公示,但大部分的房價公示表都放在了公示文件的最後,並不顯眼,亦沒有按規定公示折扣優惠信息,已售住宅也沒有公示實際成交價,有一單位的成交價比公示價低近69萬元(人民幣,下同)。有購房者抱怨,難了解相關樓盤每套房的真實價格,發改委一房一價規定形同虛設。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則稱,會考慮重新規範房價公示行為。
推銷員手持「新價表」
有購房者發現,多個在售樓盤的房價公示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公示的房價高於實際賣價,而對於折扣優惠並沒有公示。越秀區一樓盤的某個單位標出的原價是4,995,911元,與公示價格相符,不過在計算了商業貸款9.8折和額外9.8折後,實際售價變為4,798,073元,較原價低了近20萬元。銷售人員表示,商業貸款折扣一直都有,申報預售時有申報,但額外的9.8折不是隨時都有,所以沒有公示出來。海珠區一樓盤一套單位的標價是4,051,364元,但銷售人員手裡的價目表上價格則是3,398,754元,再計算付款折扣9.9折後,實際售價為3,364,767元,較公示價格低近69萬元。該盤銷售人員表示,公示表上的價格都比她手上的價目表中的價格高。
新例難操作 地方無細則
根據發改委一房一價的規定,樓盤對每套已售房源的實際成交價都要公示,但廣州多數在售樓盤都沒有標明已售單位價格,甚至也沒有註明哪些單位已經售出。地產專業人士謝逸楓則認為,房地產明碼標價執行難,主要是明碼標價的規定缺乏可操作性和透明性,給開發商留有背後操作空間。而地方政府未出台細則,也增加執行上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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