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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郝君兒)繁忙港人用手機上網已成習慣,外遊也機不離手,但小心誤中陷阱被迫繳付「震撼帳單」。部分網絡商聲稱漫遊日費計劃可無限上網,消委會昨踢爆所謂無限實為有限,用途或用量均受限,該會首季收56宗相關投訴,按年升60%,有網絡商於用戶外遊前稱漫遊上網日收120元,而用戶抵達後更接獲確認短訊,但使用一天上網費竟達1.6萬元,追究下發現其外遊國家不包括於計劃之內。另外,不同網絡商收費亦大不同,同一檔案傳輸收費,不同公司可差5倍。
消委會去年收到有關數據漫遊服務的投訴個案為172宗,今年首季個案有56宗,較去年同期的35宗升60%,投訴主要涉及收費爭議,或消費者未得到通知下被開通數據漫遊服務。該會搜集6間本地網絡供應商在8個國家或地區的漫遊數據收費資料,發現個別地區每KB數據收費由5仙至3角不等,以傳送一張1MB的相片為例,收費介乎51至307元,兩者差額達5倍。
聲稱「無限」 實質有限
因應市場需要,6間本地網絡商有提供網上漫遊日費計劃,聲稱可無限量使用,適用地區由7個至46個不等。不過,消委會指出,這些聲稱無限計劃並非全無限制,有計劃只供用戶收發電郵及瀏覽互聯網,如用戶進行話音或影像串流等其他用途收費另計,大部分計劃更設公平使用條款,高用量者可能被暫停服務或減低用量,故無限計劃根本名不符實,易引起糾紛,建議網絡商修訂條款以免令消費者誤會。
市民外遊要上網,確要自己小心,偶一不慎或收到萬元帳單。向消委會投訴的郭女士去年11月申請數據漫遊日費計劃時,網絡商指境外收費每天120元,她曾要求對方發短訊確認,最終沒收到,直到身處瑞士及以色列時,郭女士按職員指示啟用計劃,才收到確認短訊,但使用服務一天後卻收到訊息,指數據服務費達1.6萬元,她向網絡商追究,對方竟指她外遊的國家不在計劃範圍內。郭女士質疑若有關國家不在計劃內,為何網絡商仍發啟動服務的確認訊息。
經消委會調解,網絡商解釋該日費計劃可在香港以外任何地方啟動,但沒涵蓋瑞士及以色列,故不能提供劃一收費,最終願酌情收半價。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針對該個案,亦認為網絡商發出的確認短訊時,應同時提醒顧客身處地區不包括在內,讓消費者清楚了解情況。
口頭取消 照供數據服務
另一個案是,黃先生在內地工作時借電話予友人使用,友人誤用手機上網,回港後黃先生被追收1.3萬元服務費。他批評網絡商沒為顧客「封頂」,對顧客保障不足;投訴人蔡女士則口頭要求網絡商取消數據漫遊服務,其後到澳門時接獲短訊,通知她已使用逾2,000元的數據漫遊費用,她隨即關機並回港查詢,被要求付1.4萬元費用,故向消委會投訴,最終網絡商讓她延長一年合約,並豁免8,000餘元的收費。
消委會建議市民使用外遊數據服務時要小心了解條款,最安全的做法是到當地買預繳式的數據電話卡,就不用擔心超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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