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雲南網29日報道 一個15人的犯罪團夥以幾千至幾萬元的價格將13名嬰兒拐賣至河南、雲南昆明、大理、永勝等地,讓人難以想像的是,這些被拐嬰兒均為人販子從嬰兒父母或養父母手中購得。5月24-26日,雲南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永勝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對該案進行審理。在庭審過程中,竟然有被告人辯無罪稱:「超生孩子不賣掉會被父母溺死。」由於案情重大、複雜,法庭將擇日宣判。
去年3-5月,被告劉某等15人將13名嬰兒拐賣至河南、昆明、大理、永勝等地,分別非法獲利幾萬至幾千元不等。去年8月27日,永勝縣公安局將15名嫌疑人抓獲歸案。
文盲騙走第二胎女嬰
由於被拐兒童均是從孩子父母或養父母手中購得,庭審中,幾名被告人以「孩子不是拐騙、綁架、引誘來的,而是其親生父母超生不敢繼續撫養」為由,認為自己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甚至有被告在法庭上稱:「這些超生的孩子如果不賣掉,可能會被父母溺死、遺棄。」
據警方透露,13名被販賣的嬰兒大多是家中的第二胎,由於受家庭貧困或重男輕女思想影響,孩子家長本來就不太想撫養第二胎的女嬰,加上人販子以「自己的親戚不能生育,想領養孩子」為借口來誘騙家長,使他們心安理得地將孩子賣給販嬰團夥。涉案的15名被告人很多都是文盲或半文盲,其中大部分都來自偏遠山區,年齡最大的60歲,年齡最小的3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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