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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機場高速路收費站。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北京首都機場高速公路實施單程收過路費,但多數車主不知情,回程又多交人民幣10元,據估計,一天中車主多交的返程費高達15萬元。有律師要求收費站退回「不當得利」,但收費站拒絕退錢。
內地中央電視台報道,北京首都機場高速公路從2009年10月1日起實施單程收費,車主憑當天去程票根就可免繳返程收費,但不少司機表示不知情。北京首都機場高速發展公司監控中心官員辯稱,相關收費政策有公示牌,在票的背面也印有說明,無須口頭提醒。但記者發現,公示牌豎立在過了收費站後的50公尺處,並不在收費站前,牌上印滿各種高速公路詳細資訊,除非車主停車細讀,否則很難發現;另外,收費窗口和票背面都印有相關條例,但並不明顯。
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指出,收費站侵害消費者知情權以及公平交易權,「作為一個收費站,應該充分有效地告知。」邱寶昌估計,大多數人到機場,絕大部分都是當天往返,一天下來約有兩萬輛車,收費處至少多收了1萬5千輛車的過路費。以此計算,收費站一天下來就可以多收15萬元。據了解,收費站至今拒絕退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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