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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今明2年是選舉年,坊間一般相信各個候選人都會大打「網絡戰」,希望獲得更多年輕選民支持,但同時衍生如何規管網絡宣傳所招致的選舉開支經費。在立法會一個小組委員會上,多名立法會議員都質疑當局如何有效監管網絡宣傳問題。民建聯進出口界議員黃定光(見圖)認為,目前的選舉條例是「管到好人管不到壞人」,因為「宣傳自己要報,踩人不用報」,直言這對於循規蹈矩的候選人帶來麻煩,希望當局考慮在力有不逮的情況下,不如不對有關宣傳方式作出規管。
立法會旅遊界議員謝偉俊形容,目前選舉條例對於網絡宣傳招致的選舉開支,猶如僭建問題般,即「有法律但太難跟住做執法」,擔心會對於有意參選者與市民造成很多黑洞和陷阱。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更聲言,互聯網根本難以規管,「與其搞東搞西,你不如唔好去搞佢」。
出席會議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何健華強調,選舉條例對各種選舉開支的規管全面,又希望立法會可於7月完成《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中的多項修訂,讓有關方面可以有充足時間準備未來4場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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