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司法機構昨日宣布,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朱芬齡,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任命於2011年6月8日起生效。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曾蔭權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朱芬齡1960年在香港出生,於1982年至1994年間,分別在香港大學和倫敦大學取得法律學士、法學專業證書及碩士學位。她於1983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1985年起私人執業。1991年獲委任為裁判官,1995年獲委任為地方法院法官,並於1997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務官。她自1999年起,出任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其後,她於2000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