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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大學的《質素核證報告》指專上學院部分由理大頒授學士學位的課程,並無向理大教務委員會提交報告,建議理大檢討專上學院的質素保證機制。唐偉章(中)指會就建議作出檢討,18個月內提交報告。香港文匯報記者 馮淑環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馮淑環)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下的質素保證局昨日公布理工大學的《質素核證報告》,報告提出9大改善建議,包括要求理大加強監管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的質素保證。報告指,現時專上學院部分課程只是依賴理大同儕作評審,並無委聘「學系學術顧問」,擔心影響評價的公正性。報告亦質疑理大本部及其專上學院兩個校董會的關係及職責不清,影響院校整體管治。
質保局去年10月11日至14日期間訪問理大,會見該校130名教職員及學生,並對該校的質素進行核證。質保局昨公布理大的《質素核證報告》,當中提出9大改善建議,理大須於18個月內提交報告,匯報跟進工作的進度。
促檢討本部及專上學院質保制
報告指出,理大與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在質素保證上存有差異,包括專上學院部分由理大頒授學士學位的課程,並無向理大教務委員會提交報告,兩者的質素委員會似乎亦無直接關係,報告建議理大檢討本部及專上學院的質素保證機制,加強監察課程質素。
理大現時有72%的學位課程經專業評審,其餘則由學系顧問提供校外意見,以保證課程學術水平。不過,評審小組發現專上學院部分自負盈虧學士課程,並無委聘學系學術顧問或校外顧問,只是依賴理大同儕以「校外」人員身份出任評審,小組擔心有關安排會對影響外間對學生學習水平的評價。
理大:兩校評審方式不同
理工大學副校長阮偉華回應報告指,專上學院的學士課程評審工序大部分與大學本部相同,只存在小部分差異,如專上學院無設立學系學術顧問一職,但這並不意味專上學院質素有問題,只是兩校的評審方式不同。
另報告又指,理大校長現時兼任專上學院校董會主席,但兩個校董會的關係並不明確,認為理大須釐清兩者的角色及關係。理大校長唐偉章指,由於專上學院屬自負盈虧,需設立獨立校董會協助日常運作。他強調角色重複有助貫徹院校政策,不認為會造成角色混淆及利益衝突,但指會詳細考慮有關建議。
校董會無參與自我檢視過程
至於自我檢視的部分,報告指理大校董會並無參與自我檢視過程,部分高層管理人員更頗為滿足現狀,認為這會影響質素提升的成效。理大教務長湯劉毓苓指校董會只是沒有參與撰寫自我檢視報告,實際上各成員不時有參與討論。
報告亦批評,理大無制定有系統的方法,協助學生培養解難、溝通等共通才能,報告顯示理大已承認在體驗學習上有不足之處,將會整體研究作出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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