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社會近日再次熱議有關《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問題,尤其立法的「時間表」更成為眾所關注的焦點。行政會議成員鄭耀棠認為,無論誰人出任特首,都必須面對這問題。另一行政會議成員張炳良則指,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為23條立法,但香港目前有成文法,包括反恐條例等處理保障國家安全的問題,故認為毋須急於就「應由哪一屆特區政府處理」下定論。
鄭耀棠昨日在與傳媒茶敘時被問及23條立法問題時坦言,23條立法的問題必須面對,但他不評論這是否擔任新任特首須具備的條件。
張炳良:特區政府憲制責任
張炳良昨日在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指,為23條立法無疑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但目前香港法例中有不少成文法,包括反恐條例等,並不存在所謂的「法律真空」,故他認為毋須在現階段急於就「應由哪一屆特區政府處理」下定論,「整個23條立法,無明文要求哪一屆政府處理,只是02至03年的特區政府,希望香港為完整國家安全法進行立法,這只屬其中一個立法方式」。
他並建議,特區政府小心處理,可考慮透過法改會的諮詢及檢討機制逐步立法。
何君堯:顧民情須先釋疑慮
律師會會長何君堯昨日亦表明,為23條立法是《基本法》的要求,香港有法治精神,有責任就《基本法》23條立法,但立法時應考慮到香港的民情,盡量先釋除公眾的疑慮,將市民的質疑減至最低,在民情、社會氣氛融洽的時間再去進行立法工作。
他認為,可在2017年首次普選出新一屆特首後進行立法,因屆時內地已透過不斷發展,在維權、民生等方面都會有進步,經濟及各項的制度也發展成熟,而香港與內地亦會更加融合,相信正是適當及理想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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