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代教育(香港)有限公司根據2006年5月3日及2007年7月5日的合約,支付予金庫貿易的42,702,917元。
2)范浩揚於2008年8月11日以75萬元將他於金庫貿易一半股分轉讓予母江淑珍。
3)金富豪有限公司於2005年及2006年付給金庫貿易的207萬元及205萬元。
4)范浩揚2008年4月10日為購買何文田雅利德樺臺單位連車位而支付予尼奧有限公司的款項。
5)江淑珍於2009年12月28日將太子道西別樹華軒單位出售,淨利潤60萬元。
6)尼奧有限公司於2010年9月21日將告士打道海殿大廈單位出售,淨利潤205萬元。
7)尼奧有限公司於2011年5月6日將何文田雅利德樺臺單位出售,扣除按揭後的淨利潤。
8)尼奧有限公司於2011年5月將何文田雅利德樺臺車位出售,扣除按揭後的淨利潤。
資料顯示:入稟狀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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