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熊君慧 深圳報道)深圳兩家企業狀告香港上市公司中聚電池(0729)之全資子公司中聚雷天能源技術有限公司嚴重合同違約一案,日前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立案。中聚電池被指早前置換鍾馨稼十五項鋰電池專利之獨家使用權所付出的股份及可換股債券一事,也由此引發各界關注。消息稱,中聚電池早前置換鍾馨稼十五項鋰電池專利之獨家使用權所付出的股份及可換股債券並非由鍾馨稼一人獨享,還包括有苗振國等多人共同分享。
鍾馨稼委託律師團提起訴
中聚電池早前公告指出,公司全年業績將出現重大虧損,且公司向香港法院提交了訴訟申請,宣佈中聚電池置換給鍾馨稼的可換股債券,因公司提交申索陳述書的原因而不能再行使權力。對此,業內相關專業人士分析,一般情況下上市公司所發行的這種債券是可以在一定的條件下由公司支付贖金贖回的,但可換股債券持有人之權益與某項訴訟之未來判決結果並不存在直接關係。另據了解,鍾馨稼針對中聚電池公告稱其持有的可換股債券不能再行使權力一事,也已委託香港律師團向香港法院提起維權之訴訟。
據悉,2010年5月,中聚電池以股份、可換股債券及部分現金為代價置換了稀土鋰電池發明人鍾馨稼的15項鋰電池專利之獨家使用權。此項專利獨家使用權為兩年內無償使用,兩年後或買斷專利所有權或交納專利使用費。2011年2月以來,因經營理念的嚴重分歧,鍾馨稼與中聚電池有限公司關係破裂,鍾馨稼亦被公司撤銷了副主席及罷免了董事職務。據了解,中聚電池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了民事訴訟申請後,鍾馨稼也委託了香港律師團進行應訴並將提起相關權益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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