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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鴻業指,公司倉庫有金屬結構,由於有時會帶電,壞了都請不到人維修。
——堅信祖國法律公正 獲環保部助討公道
港人麥鴻業於1993年北上廣州買地設廠,當其皮具廠逐漸步入正軌時,卻被一條非法跨越其公司宿舍的電線弄至工廠停產,甚至需變賣房產寄人籬下維生。5年來,麥鴻業為討說法,幾度向法院提起訴訟,還向相關單位、政府部門寄出上萬封投訴信。直到今年5月,環保部官方網站才披露,廣東電網500千伏沙江甲、乙線解口入廣南站送電線路,非法跨越廣州市文路皮具有限公司宿舍,責令其解決環境違法問題,否則須於12月31日前停運。5年的維權路終獲一絲寬慰,但賠償仍無著落,麥鴻業稱,這條維權路仍得走下去。 ■香港文匯報 記者古寧 實習記者盧明芬 廣州報道
現年48歲的麥鴻業,早年在港做過警察,也開過補習社。「因為更想做實業」,1993年,他北上廣州買下廣州市番禺區東涌鎮三沙村挨近公路的工業用地,開起了皮具廠,就這樣做了4年。由於該地無法取得土地使用證,1997年他找到離原廠不遠的一塊大約1,000多平米的土地,並買斷了50年土地使用權。
麥鴻業指,買好地塊後開始建廠房,並配建了員工宿舍,約一半員工住在工廠宿舍裡。「剛開始生產時公司招了100多名員工,到2002至2003年一度達到300多人」。為了理想,麥鴻業兢兢業業,2003年成為他的輝煌年,工廠人數突破300,年產值也超過了以往年份。這一年,手頭寬裕的他還在深圳買了一套房子。
「我沒有很大的野心,就想好好的經營我的廠就行了。」正當麥鴻業在廣州的事業逐漸步入正軌時,卻被一個突如其來的口頭通知打得粉碎。2005年,當地鎮政府口頭告知,他經營的文路皮具公司必須拆遷,並給了一份《廣南變電站線路工程東涌段(三沙村)拆線補償方案》的複印件。讓麥鴻業找不到方向的是,上面既沒有蓋章也沒有註明時間。
電網線路在頂 工人怕觸電輻射辭職
2006年10月,廣東電網這條線路工程開始投入試運行,而電線下面十幾米就是廣州市文路皮具有限公司員工宿舍和倉庫。由於該廠整個廠房和宿舍多為金屬支撐物,一到陰雨天,工人們睡的鐵質床都會帶電。一些工人害怕觸電,還有人擔心輻射,紛紛辭職離開。而在各種危害謠言聲中,工廠也招不到工人,一度只剩下20多位工人維持。2009年初,文路皮具最終因工人流失停產。
早在該條高壓線施工開始,麥鴻業就多次到東涌鎮政府要求處理問題。直到2007年初,才從鎮政府獲知,工程由廣東電網旗下廣州供電局興建,鎮政府只是受委託負責拆遷事宜。在信息並不通暢的情況下,麥鴻業拒絕拆遷,並要求廣東電網和廣州供電局公開相關信息,但無人理睬。2007年中,文路皮具公司正式向廣州市番禺區法院提起侵權訴訟。
但番禺區法院以這是徵地糾紛為由不予受理。隨後,麥鴻業向廣州市國土部門要求公開相關信息。國土部門回函稱,沒有權力干涉電網通電。通過這個回函,他意識到這不是簡單的徵地糾紛。由此,再向番禺區法院提交訴訟,法院終於在2008年立案。在法庭上,廣東電網提供了一系列政府部門的批覆文件,包括廣東省發改委2003年批准立項建設、廣州市規劃局2004年批准規劃、原國家環保總局2006年的環評審批等。
法院曾判敗訴 二審維持原判
這是麥鴻業第一次看到上述文件。他注意到,原國家環保總局在環評審批中指,電網興建必須「理清電網底下住人的問題才可興建」、「須得到驗收合格才可通電」。儘管如此,法院最終在2009年2月判文路皮具公司敗訴。麥鴻業再向廣州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當年11月,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這讓麥鴻業很難理解,高壓線通電前他並未獲通知協商,也未獲協商賠償,而他也未同意興建,未同意出讓。廣州電力部門相關人士也曾承認,「在你們廠宿舍頂的鐵架上有嚴重電荷,我用手抓拿住有嚴重的針刺感覺,若你們把廠房出租,只會害了租客」。麥鴻業稱,在5月之前,每隔兩個月,就會向環保部、粵環保廳、粵國土資源廳等相關單位、政府部門寄出投訴信。「投訴信已寄出上萬封,打印紙都用了好幾箱」。
直至今年5月,環保部官方網站才披露,廣東電網這條電線路,非法跨越麥鴻業的皮具公司宿舍,責令廣東電網解決環境違法問題,否則於12月31日前停運。
賠償未解決 「我會堅持下去」
雖然環保部已要求廣東電網解決環境違法問題,否則須於年底前停運,但到目前,廣東電網還未同麥鴻業聯繫,協商相關賠償事宜,這讓麥鴻業感到無奈。但他稱,「我會堅持下去,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對於賠償,麥鴻業與廣東電網一直存在分歧。早在2005年,東涌鎮政府告訴麥,他的廠必須拆遷,並提出《廣南變電站線路工程東涌段(三沙村)拆線補償方案》,該方案稱,對皮具廠補償195萬元。麥鴻業指,當時就拒絕了相關方案。因為該廠在籌備期間買地、蓋廠房,就將近花了200多萬,還不包括新添置的設備等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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