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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 香港文匯報記者潘政祁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就立法會議席空缺遞補機制提出新修訂,由剩餘最大餘額改為同名單成員遞補。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表示,補缺問題是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正常工作,故認為遞補機制並沒有違反基本法的規定。另一委員、香港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則認為,當局是次修訂,指更能經得起司法的挑戰。
譚惠珠:機制符合基本法
譚惠珠被問到特區政府的新遞補制時表示,在討論基本法的過程中,從來無討論過有關補選的問題,她說,「無論遞補人選誰屬,只要是由直選產生,而選民投票時清楚理解選票的雙重意義,則符合基本法」。不過,她認為,目前香港的選舉制度,並非單單採用名單代表制,故認為政府應採用比較包容性的做法,兩方面涵蓋以名單或個人參選的候選人。
被問及特區政府應否撤回方案再作諮詢,譚惠珠表示,她身為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不宜作出評論,但認為當局有能力處理,又不擔心大律師公會批評會影響政府的做法。
陳弘毅:令法案更加完善
陳弘毅在接受傳媒訪問時則指,根據他的了解,政府是次修訂的原意,是希望令法案更加完善,修補了部分原方案的不足之處,故估計草案在修改後,「經得起司法挑戰的考驗的機會應該會增加」。不過,他坦言,沒有人能絕對保證法院如何判決,「香港也有不少案例顯示很多爭議性的、憲制性的法律課題,不同的法官,不同層次的法院都有不同看法」。
香港律師會會長何君堯昨日在該會理事會會議後,被問及政府的新方案是否違反《基本法》時表示,律師會並非司法機構,故無法解答政府的做法是否「違憲」,認為應交由法庭去判斷。
律師會倡先全面諮詢
不過,何君堯稱,理事會認為,現行因應議員死亡或辭職而舉行補選的制度,「一向行之有效」,但政府在意圖更改這一重要制度時未有進行全面諮詢,該會對此表示遺憾。
他續稱,無論新舊方案,均有損選民補選的基本權利,而是次當局的做法,有違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自1997年以來,每逢作出政制改革的建議,必先發表諮詢文件諮詢公眾的做法,「政府現在的打算是在短時間內通過有關草案,做法倉促、草率」,故要求當局擱置草案並開展全面諮詢,讓公眾有足夠時間進行討論。
就當局最終拒絕擱置方案,律師會會否有進一步行動時,何君堯說,律師會不會做激烈行動,但政府罔顧公眾的訴求,最後的把關應在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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