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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三讀通過《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今後強制舊樓業主定期驗樓及驗窗。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在立法會上表示,本港有1.8萬幢樓齡30年或以上的舊樓,建立定期驗樓文化可從根源改善舊樓失修問題,但強調新規定並非萬應靈丹,要解決舊樓問題還有額外種種工作,包括處理�e房引發的房屋問題。她已因應議員要求向政務司司長反映,有關問題需要更高部門統籌工作,並承諾在暑假期間,勾劃舊樓整體安全管理方案,交由司長作高層次統籌;司長回覆指,會在適當時間樂於協調。
大部分黨派認為條例可減輕社會負擔,保障公眾安全;有議員則提出修訂,要求將建築事務監督的作業備考加入法例內,規管檢驗人員及認可人士,確保不會出現超低價投標及圍標行為,但修訂案遭到否決。林鄭月娥認為,有關工程的招標程序是一種商業行為,而屋宇署的作業備考是鼓勵各持份者,採納市建局及房協總結得來的招標程序最佳做法,並無法律效力,未達到立法的嚴格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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