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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在元朗八鄉一項山坡鞏固工程,被指斬去鄰近保育區內54棵樹,環境保護署早前向涉嫌違例的港鐵及一間建築公司發出傳票檢控,案件昨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2公司申請押後答辯,聆訊將於9月再續。
環署控港鐵承建商 押後9月再訊
環保署分別向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及禮頓建築(亞洲)有限公司各發出一項傳票,指2公司涉於去年12月9日,在石崗一個保育區內,沒有環境許可證而進行鐵路或土木工程,違反香港法例第499章《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第9條及第26條。條例訂明,任何人在沒有獲發環境許可證的情況下,而進行指定工程項目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第六級罰款及監禁半年;若經循公訴程序首次定罪,可被判罰200萬元及監禁半年。
控方要求修改傳票內容,包括更改控罪日期,將上述日子修訂為去年12月9日至今年3月29日,又要求將傳票中所提及的「Conservation Area」翻譯成為「自然保育區」。2公司昨分別派代表應訊,禮頓建築的代表指出,案件涉及技術性問題及大量文件,他們也是上星期才收到控方文件,由於未了解傳票的修訂內容,故要求法庭將案件押後處理,以便先聽取大律師意見後才答辯,港鐵代表亦要求押後答辯,裁判官最終批准將案件押後至9月6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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