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哥參加公司的周年晚宴,與他同檯的同事權叔獲頒長期服務獎,同事紛紛上前道賀。權叔與各人談起自己的退休大計,並提到自己的強積金:「我已供了10年強積金,退休後是否必須立即提取帳戶內所有的資產?」
積哥答道:「這不一定,須視乎你的情況和需要。」他解釋,計劃成員到了65歲退休,並不一定要立即提取所有累算權益。「你有兩個處理強積金的方法,其一是一筆過提取帳戶內的所有資產。不過,你應小心考慮如何運用這筆錢,例如可考慮做定期存款或較保守的投資,又或者按自己的情況及需要作其他用途。」
另一個方法就是把累算權益保留在帳戶內,積哥說:「若你不急於動用這筆資金,或未有其他較合適的投資途徑,你也可以考慮把整筆資金保存在現有或其他強積金計劃內的保留帳戶,讓資產繼續滾存投資,直到你認為有需要或基金價格理想,才一筆過取回全部累算權益。」
保留帳內也應定時檢討
積哥又提醒權叔,若他打算將累算權益留在帳戶內滾存,也不應置之不理,他說:「強積金是你退休生活的一筆重要儲備,應好好管理;即使將強積金保留在帳戶內繼而投資,也應定時作出檢討,並考慮是否需要調整投資組合。」
若計劃成員到達65歲後,未有向受託人申請提取累算權益,受託人便會在12個月內發出書面通知,告知他申索累算權益的權利。若受託人沒有收到計劃成員的指示,有關累算權益便會保留在計劃內。 ■積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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