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最新發佈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報告顯示,兩年來,中國公民人權意識和維權能力明顯提高。圖為巡迴法庭下鄉,保障農民權益。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趙一存 北京報道) 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國新辦)14日公佈《〈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評估報告》。報告顯示,兩年來,通過多種形式的人權教育及傳播普及人權知識,中國公民人權意識和維權能力明顯提高。同時,國家賠償制度進一步完善,兩年來各級人民法院審結國家賠償案件近3千件,賠償金額逾7千萬。
報告顯示,9年義務教育中增加了法律和人權方面的教學內容。初中階段的《思想品德》課程就介紹了17項關於法律、人權方面內容,以及《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高中階段《思想政治》等課程亦介紹了《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和義務以及國際人權公約的內容。
報告稱,目前,高校及科研院所成立人權研究機構近30個,數十所高校開設了人權法及人權教育課程。
學校媒體 普及人權知識
報告還顯示,中央黨校和各級黨校亦普遍把人權納入教學內容,對各級領導幹部進行人權知識教育。「兩年來,全國縣級公安局長、監獄長、司法局長分別接受集中培訓,強化人權法治意識。」
報告指出,兩年來,中國人權網等媒體積極促進人權知識的普及。
報告顯示,兩年來,中國各級人民法院審結國家賠償案件2,950件,其中決定賠償的805件,賠償金額7,170.9萬元。報告指出,2010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決定》,使賠償請求渠道進一步暢通,賠償程序進一步完善。
中國首份《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於2009年4月由中國國務院授權國新辦發佈。
居民收入 超指標3328元
報告還指出,到2010年底,該計劃規定的各項措施均得到了有效實施,預定的各項目標如期實現,各項指標均已完成,其中有約35%的約束性指標和50%以上的涉民生指標超額或提前完成。
報告稱,兩年來,中國城鎮新增就業2,270萬人,轉移農業勞動力1,939萬人,分別超出《行動計劃》目標的26.1%和7.7%。截至2010年底,城鎮登記失業率為4.1%,低於《行動計劃》預定的5%;2010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9,109元,比《行動計劃》預定的15,781元高出3,328元;截至2010年底,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全國化學需氧量(COD)及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均實現或超過《行動計劃》的目標;截至2010年底,在森林覆蓋率、改良草地、治理退化、沙化和鹼化草地、灌溉水有效利用、典型森林生態系統和國家重點野生動植物保護、自然濕地保護以及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等方面均完成或超額完成《行動計劃》的目標。
金融危機中 力推人權事業
報告還指出,2009年至2010年,面對歷史罕見的國際金融危機,中國政府堅持將應對金融危機衝擊、保持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與落實《行動計劃》、促進人權事業發展結合起來,投入超過4萬億元,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農村基礎設施、醫療衛生和教育事業等民生工程,加快鐵路、公路、機場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生態環境建設,增加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群眾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