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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深圳公共交通工具,將全面實施安檢。其中公交車司機可對乘客的隨身物品進行檢查,拒絕者可被拒載。圖為深圳地鐵。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海龍、實習記者 王悅 深圳報道)深圳市公安局聯合深圳市交委日前發佈通告稱,8月1日起,地鐵、公共汽車、長途客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將全面實施安檢,呼籲市民積極配合檢查。其中公交司機可對乘客的隨身物品進行檢查,拒絕檢查的乘客司機可對其拒載。律師認為開包檢查的措施不妥,容易引起多種糾紛。
根據通告,警方將嚴禁乘客攜帶槍支彈藥、易燃易爆管制器具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進入公交場站。公安民警、車站安全檢查人員將根據各自職責對乘客攜帶的物品進行安全檢查,安全檢查將逢包必檢、逢液必查,逢疑必查。通告所指的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公共汽車、地鐵(輕軌)列車、長途客運班車、旅遊包車、旅遊專線汽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公交場站是指地鐵(輕軌)車站、公共汽車上下客專用的停靠站台和長途汽車站。
拒絕安檢 將被拒乘車
此外,大運期間,公交司機也將對乘客進行檢查。對拒絕安檢的乘客,工作人員將禁止其進站乘車。而從異地進入深圳的長途客運班車,要按照許可的線路、班次、站點運行,在規定的站點進站上下旅客,不得在站外上下客或者沿途攬客。
廣東經綸律師事務所的蔡海寧律師表示,考慮到公共安全,此項措施可以作為特別政策臨時實行,但讓公交司機直接對乘客實行檢查的做法在程序上是不正確的,政府沒有法律依據可授權司機此類權利。此外,公交司機對乘客的「逢包必查」,亦容易引發糾紛,影響公共秩序。建議應通過機器,如安檢門、掃描儀等進行檢查較為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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