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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公開的「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開支的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洪嘯 北京報道)國務院總理溫家寶5月向民眾承諾,在6月份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批准完2010年中央決算後,中央部門要公佈「三公經費」賬本。然而中央決算被審查通過已半個月有餘,可是截至目前,只有國家文物局、中國工程院、中國科學院、教育部、審計署、文化部、民政部、新聞出版總署、財政部九個部門公佈了「三公經費」,佔需要公佈「三公經費」的98個中央部門的一成,九成中央部門的「三公經費」賬本依然成謎。
「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開支的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按國務院要求,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批准2010年中央決算後,98個中央部門要公開部門決算。中央各部門要公開「三公經費」的2010年決算數和2011年預算數。
審計署賬單最明晰
在已公開的部委「三公經費」賬本中,大部分都是只列明總數,並未就出國經費、公車經費和公務接待費用的使用給予具體說明。在目前公佈的中央部委中,審計署的「三公經費」賬單最為明晰。「因公出國」花費,總數617萬元,69個組團368人次;「公車」經費,車輛購置支出115萬元,新購轎車2輛(每輛25萬元)、小型客車1輛(每輛27萬元)、越野車1輛(每輛38萬元);實有公車206輛,平均每輛車運行維護費5.41萬元;「公務接待」經費,涉外接待支出140萬元,接待國外來訪24個團組139人次。
與審計署相比,目前已經公佈的一些部門的「三公經費」數字,很難讓公眾判斷出這些消費是否合規合理,支出項目也沒有解釋說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財稅學院院長陳志勇查看了多個部門公佈的「三公經費」賬單,有的部門即使公佈了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但在科目名稱中也找不到公務接待等三項經費,因此無法看出「三公經費」數據是怎麼算出來的。
律師:公開經費天經地義
今年以來,國務院三令五申要求中央部門壓縮預算,並要求各部門務必於今年6月將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向社會公開。5月初,北京憶通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勁松向多個部門提交申請,要求公佈「三公」數據。據悉,李勁松要求公佈的數據共有26項,包括相關中央單位公車型號、車牌號、越野車數量、車輛運營費用等;出國支出;公務接待費用等。
李勁松指出,政府公開「三公經費」有著重要的意義,這讓所有的公務員明確知道,這些錢是納稅人的血汗錢,政府工作人員是人民的公僕,公務員做事情,一定要接受納稅人的監督,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審計署公佈的「三公經費」賬單堪稱一個樣本:從出國費接待費精確到「人次」、公車經費精確到具體「車輛」,一定程度上執行了國務院「細化公開內容」、「公開得更詳細」的要求,加上說明,納稅人可以看懂這個賬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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