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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海龍 通訊員 王孌鸞 蘇鎂怡 黃捷 深圳報道)深圳海關透露,羅湖海關近日查獲《刑法修正案(八)》於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後,首宗因走私3次被刑事立案的案件。案中姓黃的港人「水客」,已有兩次因走私被行政處罰的紀錄,16日他從羅湖口岸入境時,再被海關人員在其行李內搜到未向海關申報的無線路由器96個,現已依法被刑事拘留。
深海關5月1日實施新例
為打擊水客,深圳海關今年5月1日實施新的《刑法修正案》。根據該修正案,「1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2次行政處罰後又走私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逃應繳稅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海關人員稱,案中港人曾於5月1日、7月9日,分別從深圳灣口岸及羅湖口岸入境,走私筆記本2部電腦、45部手機,被深圳灣海關緝私分局、羅湖海關緝私分局予以行政處罰。16日,黃從羅湖口岸入境時,再被海關人員在其行李內搜到未向海關申報的無線路由器96個,構成1年內3次走私的罪行。緝私部門根據《修正案》規定對該案刑事立案,對黃進行刑事拘留。
關員指出,《修正案》實施後已有力地震懾了「水客」走私違法犯罪活動,以深圳關區為例,《修正案》實施首月旅檢渠道查獲走私案件同比下降近7成。然而,在利益面前,仍有走私分子鋌而走險、以身試法。深圳海關提醒廣大進出境旅客,要了解並自覺遵守法律規定,切勿超帶貨物進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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