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謝雅寶) 新巴及城巴勞資雙方經8輪談判後,昨日終於達成加薪協議,拆解發起工業行動的「炸彈」。雙方同意,向所有員工加薪4%,並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另外所有員工獲發一次性800元的特別獎金。於2004年後入職的新制前線員工,更額外獲發年度特別獎金,金額由去年的1,800元增至2,500元。
工聯屬會喜見雙方妥協
工聯會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新巴分會主任陳樹明表示,該會曾在3月底及6月初對員工進行問卷調查,顯示大部分員工均希望加薪最少5%,但與資方經多次談判後,資方願意將新制員工的年度特別獎金增加至2,500元,並向所有員工發放一次性800元特別獎金,故勞方亦願意把加薪底線降至4%,他續說,昨日整個談判過程為時1個多小時,曾休會2次,氣氛融洽。
城巴有限公司職工會理事長鄧善慶表示,在談判期間,資方釋出誠意,雖然加薪幅度未達預期,但在未來會繼續為員工爭取其他福利。
合約制車長享4次「跳薪」
另外,新巴及城巴提出合約車長「跳薪制度」,將於下月1日正式實行。在新制度下,合約制車長可享有4次「跳薪」機會,每次可獲加薪100元,但員工必須符合一定工作日數的規定,包括已簽署2年合約的車長,第1年的工作日數須不少於280日,第2年須聯同首年累計的工作日數不少於530日。
不過,勞方仍對新制度有所保留,鄧善慶引述資方指,合約車長無論是因工傷或生病緣故,只要其工作日數不足有關規定,均不可受惠於「跳薪制度」。他表示,雖然資方指會酌情處理有關問題,但考慮到新制度或會涉及歧視問題,工會將會諮詢平機會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