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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發展商中譽有限公司欲於大坑宏豐臺展開重建計劃,興建2幢39層高的住宅大樓,但被當局拒批圖則,特區終院前年將案發還予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處理,但建築事務監督不滿審裁小組裁定發展商上訴得直的決定,日前申請司法覆核,令這宗前後已蹉跎10年的發展再添變數。建築事務監督將與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對簿公堂。
中譽有限公司就大坑宏豐臺11至12號2幢39層高大廈的重建計劃提交圖則,但2001年及2006年先後遭建築事務監督及審裁小組駁回。中譽提司法覆核,直至2009年上訴至終院後得直,案件獲發還予審裁小組處理,審裁小組於今年判中譽上訴得直,引發建築事務監督興訟。
建築事務監督稱終院出錯
建築事務監督在申請書指出,終院指當局在處理工程是否會為通道帶來危險的議題上出錯,審裁小組接手被發還的案件後,只就這議題作考慮;建築事務監督認為審裁小組程序出錯,終院的命令是將整宗個案發還,指出審裁小組應全盤重新考慮,要求撤銷其判中譽上訴得直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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