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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新社22日電 江西省紀委22日通報,江西省紀委日前對江西省政府原副秘書長、黨組成員吳志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因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經查,吳志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道德敗壞,生活腐化。
吳志明的上述行為嚴重違反黨紀政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江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吳志明開除黨籍處分,並建議按程序開除其公職、罷免其南昌市人大代表職務;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據了解,江西省政府原副秘書長吳志明,曾任南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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