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商務部就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FDI)的管理辦法徵求意見,擬允許外國投資者以境外合法獲得的人民幣在中國開展直接投資活動,也將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上周訪港期間許諾的政策落到實處。
商務部發布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這是去年開始以個案試點方式審批的人民幣外商直接投資正式化,顯示中國在資本項目開放上走出重要一步。徵求意見稿的反饋截至8月31日。
開放資本項目走出重要一步
境外合法獲得的人民幣包括但不限於通過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券或股票等方式取得的人民幣;外國投資者從中國境內所投資的外商投資企業獲取並匯出境外的人民幣利潤以及轉股、減資、清算、先行回收投資所得人民幣。
徵求意見稿稱,商務主管部門按照現行外商投資審批管理規定審批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房地產業應按照現行外商投資房地產審批、備案管理規定執行。
但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在中國境內不得直接或間接用於投資有價證券和金融衍生品,以及用於委托貸款或償還國內外貸款。
去年內地FDI 香港佔57.3%
徵求意見稿並指出,人民幣出資金額達3億或3億元人民幣以上;融資擔保、融資租賃、小額信貸、拍賣等行業;外商投資性公司、外商投資創業投資或股權投資企業;水泥、鋼鐵、電解鋁、造船等國家宏觀調控行業需報商務部審核。
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上周訪港,宣布允許以人民幣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RQFII)方式投資境內證券市場、香港企業以人民幣到境內直接投資(FDI)、擴大人民幣貿易結算範圍至全國等一系列措施。
數據顯示,去年全年內地FDI(外商直接投資)總額達到1,057億美元,其中來自香港的佔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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