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菲力斯健身集團3名教練,涉嫌虛報學員缺席訓練時段以向公司申索佣金,被控共15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主事人罪名,昨於九龍城法院審前覆核。其中一名將代表香港參加健身比賽的被告周文威(37歲)早前認罪,控方將他轉作污點證人,法官要求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案件押後至10月11日判刑。
據悉周於2009年曾獲全港男子健美新秀賽70公斤以上組別冠軍。辯方求情時呈上3封求情信,其中一封來自中國香港健美健身總會會長盧文光,表示周將於明年代表香港參加健身比賽。辯方又指他受指示需「跑數」達每月1,300小時,在經理的建議下才偽造文件,事後已向事主補償訓練時段,並願意和警方合作。另外2名被告譚峻峰(30歲)和張禎洵(26歲)否認控罪,將於10月24日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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