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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廉政公署拘捕及起訴一名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前高級客戶經理,控告他涉嫌就處理一名客戶的戶口,收受該名客戶共約130萬元賄款。被告已獲准保釋,今日(2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進行答辯。
56歲的被告江德立,前日(21日)被拘捕及起訴3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被告於案發時為「星展銀行」私人銀行部高級客戶經理,專責處理客戶的私人銀行戶口。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06年12月至2008年2月期間,先後收受一名客戶3筆分別為約30萬至50萬元的賄款,作為處理該名客戶在「星展銀行」的戶口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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