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周紹基
目前本港對沽空活動有若干的限制,包括禁止未有預先借貨的沽空活動,以及在沽空時不可以低於當時最好沽盤價。證監會亦已就現行的沽空規則進行檢討,今年內有望將沽空資料披露方面作修改。證監會今年刊發的「提高淡倉透明度」諮詢總結,指淡倉佔0.02%股權或逾3,000萬元須申報,相對於全球一般申報水平是0.25%,香港規格屬最嚴格。
港擬提高沽空資料披露
在金融海嘯時,美國及英國等市場也曾限制沽空,包括不准沽空金融股、禁止無貨沽空等。目前面對歐債危機,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時及法國市場亦宣布禁止沽空,希望避免巿場再次大幅波動。本港卻一直「企硬」,沒禁止也沒提高沽空活動的限制。
所謂沽空獲利,是指投資者看淡股價,在本港需要先借貨、再沽貨套現,待股價跌至低位,然後在市場以平價買貨「還貨」。高沽低買,在熊市下成為對沖基金慣常技倆。現時本港不可以無貨沽貨,否則將構成裸沽空(Naked short selling)罪行。如果投資者在沽空後股價上升,便要面對要高價補倉的損手風險。基金業人士認為,借貨沽空的補倉活動,反而起穩定市場作用,令股市不會一下子「跌死」,而且借貨沽空也有很高的成本。
美沽空成本高 難謀厚利
美國在金融海嘯後,更改沽空的制度,不能再「裸沽空」,令沽空的成本急升。有外資銀行表示,以前對沖基金借貨沽空利息低於1厘,如今利息成本已飆升至10厘以上,更誇張者曾見30厘。因此,一直在美國「搵食」的對沖基金,在難謀厚利下,唯有轉戰香港及新加坡市場,施展沽空威力。
對於證監會可能在年內,提高沽空資料披露方面的要求,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認為,這要求不切實際,因大戶持正股淡倉若要每周匯報,自然會轉向持有期權或淡倉期指等工具,同樣可發揮沽空效應,亦不排除大戶的造淡活動改在倫敦進行,完成後亦不會向本港申報,故長遠反會削弱香港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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