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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有消費者因手機出現雜音送往維修,卻被供應商換回一部「更新機」,本報記者致電多家手機供應商查詢有關安排大多表示,如手機出現非人為損壞,且需要更換手機,顧客可換取一部全新的同型號手機。
HTC發言人表示,現時公司會為客戶提供1年的手機保養期,如客戶在購買後14天內出現非人為造成的故障,可憑收據返回零售處更換一部全新同型號手機;如超過14天,則可到指定服務中心享用維修服務;如超出保養期,會被額外徵收費用。發言人指出,目前未收到任何因為缺乏零件而無法維修,需要更換手機的個案。
諾基亞逾保養期須付費
三星發言人指出,任何手機如在1年保養期內出現非人為導致的故障,可到維修部維修,如果因為零件問題而無法維修,公司會為客戶更換一部全新的同型號手機;如超出保養期是否仍可換回全新手機,則要視乎個別情況。
諾基亞客戶服務部員工指出,客戶的手機如在1年保養期內出現非人為損壞或外觀上的問題,可到維修部修理。如有問題的手機需更換零件而出現缺貨情況,公司會為客戶更換一部全新的同型號手機;但如超出保養期,則需額外繳付零件或120元軟件費,至公司並無一項「service unit」政策。
iPhone更換機無包裝盒
截稿前,蘋果公司仍未有回覆,但本報記者曾以市民身份,致電蘋果公司技術支援熱線查詢,員工指出,公司為iPhone推出連盒及沒有盒的兩類手機,前者作銷售用途,後者則供維修部作更換之用,如客戶的手機出現問題而需要更換,將換回一部沒有附盒的手機。然而,她明確指出,沒有附盒的手機與用作銷售的手機完全沒有分別,且亦屬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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