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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記者 周紹基
自從踏入10月,大市出現「洗倉式」急跌,沽空佔大市成交比例連續多天超過一成,超越08年金融海嘯期間水平,令業界質疑現時只得基金大戶有條件做空,變相令散戶「焗輸」。消息人士稱,港府對於近日沽空急增甚為關注,但認為禁止沽空並不明智,規範沽空活動反而更有利監管,例如加快「空倉申報」立法,以及倡議設立「中央股票借貨」措施,並收集市場人士意見。
美國新加坡比例少於10%
港交所旗下的中央結算,是全港最大的股票「貨倉」,日後如能順利確立中央借貨制度,所有投資者也可經中央結算借貨沽空。早在02年,當時的財政司司長梁錦松亦曾提出引入中央借貨,但遇到很多技術及法律問題而不了了之。
本港實行「借貨」沽空制度,基金大戶如要沽空,事前必須借貨,借貨人一般是其他大戶或投行,中小經紀及散戶因欠缺借貨渠道,故長久以來都無法參與沽空。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指出,沽空「平民化」的構思是好的,但實行困難、風險又高,散戶的參與率又極低,以美國及新加坡這些可讓散戶借貨沽空的市場為例,散戶參與沽空的比例少於10%。
小型對沖基金首受惠
不過,對中型投資者及大行來說則有益處,例如一些小型的對沖基金、投資額超過800萬的中型投資者等,現時沽空股票做對沖也是很困難,如果有所放寬,當然是好事,起碼一些預見自己會「炒�I」累計期權或高息票據的投資者,可以預先沽貨對沖風險,而大型證券行就有更多生意。
「目前內地也有融券的方法,例如中央融券通就是容許股民自願將股票借出,如果借入股票者付息4%,借出股票人便有2%的利息回報。」但香港在借貨方面的規管不完善,如果有基金向別人借出股票,基金單位持有人或會「蒙在鼓裡」,也收不到借貨的利息回報。
可考慮推「沽空ETF」
譚紹興建議,本港可推出「沽空ETF」,指數走勢與大市指數成反向,跌市便有錢賺,這樣既不用散戶冒熊證、PUT輪等會到期及「打靶」的風險,也不用沽空股票將虧損「上身」,長期看淡可以長線持有該ETF,就已經可解決散戶沒法沽空而「焗輸」的問題。
此外,他認為強積�s應向其他人借出其管理的股票,這方面應該修例。目前,強積金法例並無嚴禁可借貨沽空。雖然積金局強調,近期並無受託人借貨讓人沽空,但重點是強積金的基金公司有權將股票借出,而供款市民是毫不知情的,令市民的利益有潛在風險。
強積�s應借貨供沽空
按照相關規例,管理強積金的公司只要符合多項規定,便可以把股票借出,強積金公司在借出股票前,須取得相當於股票價值105%的抵押品,而在計算上述105%要求之時,還要每天按照借出股票及抵押品的最新價值作調整。借出股票的收益在扣除費用之後,將會撥歸供款人所有,供款人的利益不可以因借貨活動而受損。積金局亦規定,強積金公司不能向匿名投資者借出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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