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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區議會選舉將於11月6日舉行。圖為揭幕禮。 資料圖片
——今日香港
回顧香港的選舉歷史,乃由地方選舉(如區議會選舉)開始。一直以來,有輿論認為區議會能發揮一定程度的能力,來推動地區事務的發展。然而,其職權未能有效地得到賦權,導致區議員未能充分發揮地區事務的領導角色。有見及此,政府在2006年7月5日發表《區議會角色、職能及組成的檢討諮詢文件》,進一步釐清區議會的角色和職能。 ■莊達成 資深通識教育科教師
作者簡介:莊達成 通識教育科專業發展學會會長。匯知中學通識教育科科主任,曾任教高補通識教育科,現任教新高中通識教育科。香港中文大學教育學院通識教育科課程發展與教學文學碩士。編著《如何做好通識教育科獨立專題探究》一書。
資料一:區議會職能
就以下項目向政府提供意見:
-影響有關地方行政區內的人的福利事宜;
-有關地方行政區內的公共設施及服務的提供和使用;
-政府為有關地方行政區制訂的計劃是否足夠及施行的先後次序;
-為進行地區公共工程和舉辦社區活動而撥給有關地方行政區的公帑的運用。
在就有關目的獲得撥款的情況下,承擔:
-有關地方行政區內的環境改善事務;
-有關地方行政區內的康樂及文化活動促進事務;
-有關地方行政區內的社區活動。 資料來源:「2011年區議會選舉」網頁
http://www.elections.gov.hk/dc2011/chi/dcbriefs.html
資料二:合併區議會意見
港府應把現時18個區議會合併成為「五大區議會」(香港島、九龍東、九龍西、新界東和新界西),這樣既能配合香港政制的發展,又能有助地區事務的整合和規劃發展。合併後的「五大區議會」區議員將會更具代表性,且能使「立法會」和「區議會」的職能和分工更突出、細緻:區議員掌管地區事務;立法會掌管全港性的重大事務。
資料三:巿民對區議會職能意見
市民甲:區議會唯一扮演的角色是地方事務諮詢者,區議員並沒有任何實權,只是對小選區的一些小事提出意見。
市民乙:政府沒有拿出實際的決心,把權力下放給區議會;所以,區議會的職能只是原地踏步,導致地區議會事務的表現與居民的期望越拉越大,結果時常發生一些不如意的「地區衝突」。
市民丙:區議會對自己區內的事務最熟悉;區議會應有絕對的地區行政管理權,在管理地方事務上扮演重要角色,這樣才能迅速回應居民的訴求。
市民丁:區議會是一個培訓政治人才的「訓練場」,強化區議會職能是必須的,這樣才能鼓勵更多年輕人參政,從地區事務開始做起。
想一想:
1. 根據資料一,你認為區議會能否有效發揮它的職能?試解釋你的答案。
2. 根據資料二及就你所知,你最贊同上述哪一名市民的意見?試加以解釋。
3. 參考資料三,你認為政府採納「合併區議會」此看法時,需考慮甚麼因素?試舉出其中兩項,並加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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