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中新社及新浪財經報道,《中國銀監會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補充通知》昨日發佈,對「銀十條」相關要求進行細化,同時,銀監會透露,第一批小微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即將面世。
銀監會昨日在北京召開了《中國銀監會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補充通知》通氣會。銀監會銀行監管二部主任蕭遠企在會上表示,這一補充通知是在前期出台的《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基礎上,提出更為具體的差別化監管和激勵政策,旨在促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業務可持續發展。
發「銀十條」補充通知
蕭遠企在會上指出,此次的補充通知主要內容包括:進一步明確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工作目標。要求商業銀行努力實現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增量高於上年同期水平,並重點加大對單戶授信總額500萬元(含)以下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持。
進一步細化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機構的准入標準。要求各銀監局在綜合評估銀行風險管控水平等基礎上,對小型微型企業客戶比例和最近6個月月末平均授信餘額比例達到一定標準的商業銀行,允許其批量籌建同城支行,兩次批量申請時間間隔不得少於6個月。
進一步明確了商業銀行發行小型微型企業專項金融債的條件。明確小型微型企業貸款風險權重的計算原則。根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在權重法下適用75%的優惠風險權重,在內部評級法下比照零售貸款適用優惠的資本監管要求。
規範商業銀行小型微型企業貸款收費問題。除銀團貸款外,商業銀行不得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嚴格限制對小型微型企業收取財務顧問費、諮詢費等費用。
據悉,截至今年8月末,全國小企業貸款投放繼續實現「兩個不低於」目標,銀行業金融機構小企業貸款餘額達到10萬億元,佔企業貸款餘額的29.3%,佔全部貸款餘額的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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