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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歐陽麗珠) 初生女嬰墮地事故,涉事的浸會醫院以女嬰傷勢不嚴重為由延遲通報衛生署,揭示香港對私院監管存漏洞。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承認,監管私家醫院的法例沿用數十年,當局將對私院逐步引進處理醫療事故及投訴的機制,以及統一公私營醫院的監管機制,預計3至4年內完成。有私家醫院認為,初生嬰兒墮地可大可小,實有需要向衛生署通報。
周一嶽昨日出席公開活動時表示,現時監管私家醫院的法例已沿用數十年,只訂定基本要求,衛生署署長現時亦無權對私院作出懲處。他表示:「如果要修訂,第一方面需顧及社會的期望;第二方面是私家醫院承受能力如何;第三方面,是希望私家醫院及公營醫院在醫療水準和質素,以及問責程度上相似。」
他表示,政府希望能把公營醫院處理醫療事故及投訴的機制逐步引入至私家醫院。另外,香港所有私家醫院3年前已同意進行認證計劃,當中包涵「事故及投訴機制」的認證。他相信,相關的監管及認證可於3至4年內完成。
仁安院長稱嬰墮地需通報
嬰兒墮地是否嚴重事故?仁安醫院院長李繼堯認為,人命攸關,不應怕懲罰而拒報。李繼堯指出,嬰兒頭部受傷有時不能即時判斷傷勢是否嚴重,需要跟進和觀察,「可能有嚴重後遺症,但通報一聲未為過。再者通報不是為了處罰、扣分,是為了防範再次發生。」他又認為,事故的實際情況難以逐一說明,即使通報指引詳細列明,都有不盡之處,為病人著想,院方應盡快向衛生署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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